市民张先生:
我是通州湾示范区海鸿花园业主,我想问一下拆迁安置小区房屋维修基金是不是应该向居民收取?如果要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局长吴昊:
第一,整个小区的安置和基础设施配套,例如工程的费用,物业管理、电梯运行等小区管理费用,统一由园区财政局负责。但房屋维修基金不属于管理费用,房屋维修基金应由业主缴纳且归业主所有,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能尽快集齐资金进行维修。
第二,由于物价涨幅和现实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在2016年7月1日进行了上调。根据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和市财政局发布的文件,在2016年7月1日前拿地的住宅项目,收费标准为45元/平方米;7月1日后拿地的住宅项目,收费标准为8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