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
我打算购买一套学区房为明年孩子上学做准备,听说有买房退税的政策,享受该政策有什么要求?
南通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沈峰:
关于居民购房个人所得税方面确有相关优惠政策,但前提是换购住房才能享受该政策,也就是要将现有住房出售后再购买新房。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关于退税金额计算: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需要提醒的是,刚才提及的时间在今年10月1日至明年12月底之间,时间跨度不能超过一年。并且,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例如以南通地级市为单位,在该地市级范围内才可享受该政策。如果在南通出售一套住房,而在镇江购买一套住房,则不能享受该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