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南通新闻

有少数摊主仍在用“生鲜灯”

启东8家商户被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晚报讯 记者昨天从启东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启东市区某超市仍在使用“生鲜灯”。执法人员当即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后超市人员在执法人员监督下拆除“生鲜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禁用有“美颜”作用的“生鲜灯”。此次巡查中,共发现8家商户仍使用“生鲜灯”,涉及启东中农批市场、寅阳镇富利来农贸市场等,已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按照《办法》,销售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王天威 范凤玲 记者黄海

2023-12-12 启东8家商户被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57625.html 1 3 有少数摊主仍在用“生鲜灯”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