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新
电梯千万部,安全第一步。近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金沙分局联合南通久菱电梯有限公司开展电梯困人事故应急演练。
(8月26日本报2版)
对于电梯安全,我们并不缺标准,也不乏制度,运动式治理固然不可或缺,但做好平日之功更为重要。“海恩法则”告诉我们:“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防范“电梯悲剧”,必须以制度化的日常检查唤起各方的责任心,既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也不可“揣着明白装糊涂”,而是要把公共责任前移并贯穿到电梯采购、运行、管理的全过程。
毋庸置疑,电梯安全离不开常态监管的促进和问责制度的保证,但对公众而言,同样需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的跟进。手扶电梯的紧急暂停按钮在哪里?对安全乘坐电梯知识了解多少?如何在手机无法使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联系到救援人员?对这些基本常识,如果直到“危情时刻”才意识到要“补课”,那可能就太晚了。弥补电梯安全的“缺失账”,必须纳入公共构成中,既要靠职能部门和电梯所属的单位履行提醒、告知和引导的责任,也需要每个公众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现代信息社会科技手段日新月异,传播这样的知识应该说并不缺乏渠道,关键是看有关部门做不做、怎么做。
一言以蔽之,回答好“谁来保障电梯安全感”的命题,不仅仅是电梯好与坏的问题,也是公共责任实与虚的追问。于公共安全而言,法律兜底和制度安排才是最好的保护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