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城市记忆

清道光年间如城育德水龙碑文

□程太和

清代,如皋城始有“救火会”组织(老早以前,消防组织都叫“救火会”,即使现在一些老人还把消防车叫做“救火车”)。“救火会”组织订有章程和消防救火制度。城乡各个地段分设水龙局,均由各商号和居民集资购置房屋、水龙及一切救火器具。推举经理管理水龙局事务。水夫和修理费由当地各商号和居民承担。如城先后建立的水龙局名称有:福安(冒家巷)、平安(三元宫)、太平(武定桥)、仁里(古旧河北)、永清(万苜庄)、福吉(花市街)、利民(鹤颈湾)、雨花(迎春桥南)、京江(京江会馆)、乐善(草行头)、育德(火星庙对门)、永安(东门外吊桥东首)、永太(南北外)、福主(北门外庆余桥东首)、正堂(县署之东乡约所内)等15处。共有水龙35具,救火器具若干。另在丰乐桥西万鸿典当亦有水龙1具。关帝庙内有救火器具为手推洋龙。

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十月十三日育德水龙碑文所列《计开条规》如下:

——水龙夫于火警时不到公所缴牌领衣赴厂,立行送官究治,不得准其人情。

——水龙夫头凡遇火警,不拘远近,务要扬锣访实地方,再行出龙。如敢妄报,实行送官究治。

——水夫不得向被禄之家索诈钱文,乘间取物。一经察出,定即指名禀究。

——抬龙扑火不得视行乱穿,必须听行董事择地安顿。如违禀究。

——水具如龙之后交点堂夫。如在堂遗失,堂夫赔出;在外遗失,经手人赔出。

——水夫于火场如有不踊跃办公,临时回避,察出定行送究不贷。

——每逢会期,龙夫头必须到堂伺候。如有不到,犒赏钱亦不给发。

——在会馆龙总宜督理龙夫,不准与别家龙夫争水打降等情。如违禀究。

2021-09-27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75332.html 1 3 清道光年间如城育德水龙碑文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