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军君
12月15日,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5省典型案例。16日,新华社客户端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再曝典型案例,涉及5省》为题,把督察发现的“暗流涌动”“污水横流”问题细节公之于众,直接捅到了“明面上”。不少网友表示“触目惊心”。
被点名曝光的所涉5个省10多个典型案例,问题最集中的是“污水直排”。有的老旧城区和40个城中村区域雨污不分,大量污水下江入河;有的城区多座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仅今年头8个月就分别开启溢流闸排污高达35次、36次、13次;有的片区入住人口已达6.5万,至今未按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有的计划要求2020年完成133个污水处理项目,按期完成的仅50个,截至目前仍有10个未完成……
“污水直排”在暗处,外人不易察觉,但业内人士是否也真的看不见?“典型案例”具有代表性,是否还有未发现的直排问题大量存在?问题原因是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力,其背后是否存在敷衍失责、作风不实?督察组发现这些“暗问题”是件大好事,但要把“问号”拉直,还需要摆到“明面上”,从根子上加以解决。
地方要算好“明白账”。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从来都是一体的,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是“一本账”,也是再明白不过的账。督察发现的少数地方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或许有经济所限、经费紧张的因素,但环境保护是“红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绝不能以任何借口牺牲环境、破坏环境。更何况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放任生活污水直排横流,牺牲的除了环境,还有人民的健康安全。为此,地方党委政府在统筹发展中,必须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大事项,把生态账算清楚、算明白。
部门要当好“明白人”。督察通报所涉少数地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力、问题排查不力,并直接点出“有关部门”的责任。“有关部门”是“污水直排”的直接主管部门,实际就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者、推动者,是对“上情”“下情”最清楚的“明白人”。对于这些责任部门,必须对所辖地区排污工作心中有数、存在问题了然掌握,履行好第一责任,当好“明白人”、做好“明白事”。
问题整改要“明责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也好、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力也好,说到底是“人为”的因素。问题已经发生,该追责的必须严惩不贷。如果仅从客观因素找原因、算笔“糊涂账”,众人挨板子,就找不到具体的“责任人”。事实上,环境保护问题是“国之大者”,其责任体系非常明确,所涉地方问题的责任方不言而喻,必须按原先“压实责任”的要求追究各方责任、落实整改责任,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抓住“责任人”,一体推动问题解决,同时形成高压震慑,确保该类案例少发生、不发生。
解决“污水直排”问题,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事关民生福祉的重大问题,网民的关切,实则代表了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和期盼,代表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暗问题”再难,摆到“明面上”就会找到对策、迎刃而解。只要各方履行好职责、切实担负起责任,换来的必然是碧水蓝天和群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