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船舶海工产业着力重点。船舶产业的发展应立足于产业机遇、技术红利、政策加力,服务智能化、清洁化和国产化,在智能船舶、智能制造、清洁能源、节能防污、国产替代、数据中心等6个方向上“成群聚类”。智能船舶应面向航运业需求,着眼航行与轮机两大方向,聚合各类厂家,立足于设备、系统性能提升和全船物联。智能制造系统建设宜采用自上而下的思路,建立畅通数据流,提高作业效率,打通信息孤岛。确立若干基准点,明确用工量减少目标,结合生产实际探索创新,推进跨领域协同,确保合理的投资回收期。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分为在船开发利用和船外开发船上用两类,前者包括风能(如旋筒风筒等)和太阳能(即光伏发电);后者主要是低碳燃料的使用,包括LNG、甲醇等。节能防污方面,应系统学习欧洲的节能防污技术先进体系、创新方法,取长补短。建设数据中心主要应服务智能化,为智能船舶将产生的大量数据提供技术储备和计算保障。
二、明确船舶海工产业推进模式。可以采用面向技术供给侧的“拨投结合”模式和面向技术需求侧的“三七研发”模式。“拨投结合”模式,主要面向掌握核心技术、有创业意愿的专家团队,通过约1∶9的出资、9∶1的股权来实现对团队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扶持。“三七研发”模式具备配套资金比例高、上限高、可良性循环等优点。以“产学研”为例,“三七研发”模式是在A与B之间加入了具有政府背景的中间机构(即“创新中心”)作为枢纽。A提出研发需求,并提供该需求所需资金的30%,中间机构配套剩余70%资金,然后委托B,从而激活创新链条。待A从创新成果中获益,再将70%的配套资金归还中间机构。
三、明确船舶海工产业发展目标。根据船舶海工产业六大重点技术发展方向,通过各方合作,在每一个技术方向上都有不少于一家技术功底深厚、市场占有率高的大型企业。同时,每一个技术方向上也能形成若干家技术型公司,通过对所布局的各技术方向的系统性扶持,对应技术方向都能建成若干企业,实现良好的发展生态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