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元宰 金鑫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最是“小事”动民心,也最是“小事”难被发现、需要耐心解决。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和担当,把群众“小事”看在眼里、放在心里、抓在手里,以改革促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为民改革中,党员干部如何把群众“小事”时刻放在心上,重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正确处理好“小”与“大”的辩证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在浙江任职时,他曾写过一篇《心无百姓莫为“官”》的文章,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因此,要重点抓好两个关键环节。一是辩证看待“小事”。实践证明,往往那些不经意间的“小事”,却决定着事情的成败。因此,党员干部必须树立一种观念,群众的一桩桩具体难题,就是党和国家的大利益,解决这些难题就是在干大事、谋大利益。如果处理好了,就会得到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戴,我们的事业就会无往而不胜;如果疏忽大意,“小事”处理不当,失信于民,就会引发大矛盾,成为影响全局的“大事”。二是凡是关乎群众利益的“小事”,都要当成“大事”来办。群众的事无小事,每一件小事都会织成民生大网,每一件都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的大事,民生都在群众身边点点滴滴的小事中。我们要自觉克服急功近利、高高在上的心态,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群众身边的“小事”上来。对党员干部而言,既要多想“大事”,更要多做“小事”,要把关乎群众利益的事,时刻放心上,落在行动上。把办好“小事情”赢得“大信任”,解决“小问题”增进“大感情”,作为“润物细无声”和凝聚民心的大事。
实现联系群众“面对面”,服务群众“零距离”。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遇到的阻力会更大,面对的暗流会更多,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必须找准问题,明确目标,真正实打实、敢于硬碰硬。一是注重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深入基层、群众和实际,走进村落、院落和民舍,诚心诚意听“掏心话”“真心话”,了解群众所爱所憎、所思所虑、所愿所盼,从而清楚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去做、做到什么程度。不断把群众所盼望的“小事情”一桩桩做好,把他们所遇到的“小问题”一个个解决好,把影响群众关系的“小矛盾”一件件调解好,积小胜为大胜,用实际行动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注重涵养爱民为民情怀。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时时事事处处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把一件件“小事”当作念念不忘的“心事”,全心全意为民排忧解难,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注重转变传统思想观念。牢记“民心似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古训,时刻摆正自己位置,放下架子、抹开面子、俯下身子,把群众当亲人。一切工作都要围绕人民群众来开展,真心实意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抓住关键环节,狠抓落地生根。改革重在看群众想什么,需要解决什么问题。要把群众意见作为改革成效“最好的尺子”,作为为民造福最大的政绩。要在抓关键环节上做文章。这个关键,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踏踏实实做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关注民生,时刻当好公仆,真正做到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标注群众的“幸福刻度”。要自觉打破干群“隔膜”,对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事情零懈怠,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情零容忍。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围绕惠民利民便民目标,认真查找人民群众在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和“最需要的事”“最紧急的事”,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瓶颈”。三是坚持立说立行。百姓心中有杆秤,说一百句大话不如办成一件小事,说一万句空话不如办成一件实事。要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转化为“工作清单”,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厘清时间节点,不推诿、不拖延,始终保持与群众所需相向而行。通过“解剖麻雀”小中见大,寻求破解难题的方法和路径,并从解决“一件事”延伸到办好“一类事”,切切实实把温暖送到群众心坎里,把信任种在群众脑海中,把满意送到群众手中,带领人民群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自觉做为民办事、为民造福的践行者。
(作者系南通大学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南通市老科协副会长;南通市纺织工业协会党总支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