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南通中院作为全国法院唯一代表,在全国工商联首届“民营企业法律维权观摩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
近年来,南通法院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工程”,坚持“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立足审判执行工作职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保护经营主体权益、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上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强化产权保护,营造安心发展的法治环境。加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保护,让企业和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树牢善意文明司法理念,规范财产保全工作,创新“涉诉双免保”机制,在涉及优质企业的300余件案件中适用免保措施,涉及金额近10亿元,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信用+涉诉双免保”机制入选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秀案例、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南通中院作为全国法院唯一代表,在全国工商联首届“民营企业法律维权观摩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规范执行行为,用活用好“活封活扣”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三年来,在2.1万件涉企案件中以执行和解方式“放水养鱼”、实现双赢。持续推进信用修复专项行动,指导、帮助1.3万名企业和个人退出失信名单,助力轻装上阵、恢复发展。深入推进打击拒执犯罪,判处拒执罪总量居全省第一,工作经验连续三年被最高法院肯定推广,全省专项行动推进会在南通召开。积极兑现胜诉权益,持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动解决“查人找物”难题,三年来共执结案件12.9万件,执行到位360余亿元,让“纸上权益”兑现为更多“真金白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推动商事、金融等调解机制实质化运行,调解商事、金融案件1.3万件,涉及标的近160亿元,为企业节约诉讼费用4200余万元,市商会商事调解中心获得全国表彰。
服务创新发展,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出台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18条司法举措,开展“科技创新保障”等4项行动,以司法之力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围绕重大项目各环节的法律风险防范,提出16条具体建议,受邀为全市1000余名招商干部进行集中讲解、巡回辅导,工作经验被省法院在全省推广。坚持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全市“卡脖子”技术司法保护状况开展专题调研,加大对“专精特新”关键核心技术、船舶海工等传统优势产业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力度,精准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治理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三年来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400余件,南通中院民三庭获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集聚区,建成家纺城、电动工具城等6个巡回审判点,全市法院“1+1+6”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布局全面形成。为全市建筑企业量身定制一系列司法政策举措和风险防范提示,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建立联动机制、实行分类处置等方式,帮助建筑企业纾困解难。
落实平等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持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经营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平等司法保护。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大对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力度,涉林肯公司商标权案入选全省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十大案例,外商企业专门来信称“感受到中国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所取得的成果,更加坚定了在中国进一步投资、发展的信心”。优化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出台涉外商事审判风险防范建议20条,准确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审结一起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系全省唯一。出台保障统一大市场建设22条实施意见,维护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市场环境,金鼎置业股东资格确认案获评全国法院“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典型案例。妥善审理行政许可、政府采购等案件,依法判决政府采购“圈定”印章刻制服务的协议无效,保护“小印章”背后的“大市场”,让市场“无形之手”充分施展、政府“有形之手”更加有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国首创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吸收上升为省级立法规定,成为法治江苏建设的“亮点工程”。
加强企业救治,营造优胜劣汰的退出环境。坚持“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理念,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助力“危机”企业找到发展“新机”。发挥破产救治功能,对于暂时陷入困境但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等程序,帮助60余家企业涅槃重生,南通一建、六建等破产重整案分别入选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过“预重整+重整”模式99天高效审结华夏飞机公司重整案,促成这家民航最高级别飞机维修和改装企业再启新航,获评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发挥破产在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方面的制度作用,服务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全市先后发生风险的10家骨干船舶制造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基本完成市场出清和转型升级,太平洋海工、明德重工等企业迸发出新的更强发展活力。畅通经营主体退出通道,联合市场监管等十部门建立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3500余家经营异常企业通过公益清算程序快速退出市场,有效破解空壳企业、失联企业退出难题。持续加强破产办理规范化建设,联合市场监管等十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保障破产管理人履职意见,制定破产资金监管银行选定等一系列工作规范,在全省率先出台破产案件信息公示规范性文件,推动破产事务依法高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