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诞生到一个荒谬的世界,唯一真正的职责是活下去,是意识到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反抗、自己的自由。”
□李新勇
读完加缪中篇小说《局外人》,我在自家的阳台上伤心了一个下午。他26岁就把小说写得那样好,几个月以后,他就写出了隽永而富有哲理的《西西弗神话》。而我的26岁,是参加工作第二年,正值经济发展瓶颈期,常常为连续几个月被拖欠工资而发愁,还在为新家草创的种种艰难不安,站在三尺讲台上为把每一个学生教好这个完全不可能实现的理想而声嘶力竭。一句话,所考虑的和所做的,跟文学没有半分钱关系。
这部小说写一个叫默尔索的小职员在平庸的生活中糊里糊涂犯下一条命案,被法庭判处死刑的故事。主干单一,并无繁茂的枝叶,绝非宏大叙事,却成为当代世界文学中一部意蕴深厚的经典名著。原因就在于,这部作品揭示了现代司法罗织罪状的邪恶性质,将一个善良、诚实、无害的人物完全妖魔化,着力表现了法律机器运转中对人性、对精神道德的残杀。
小说开头非常精妙,只有一句话:“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只看第一句话,就能大概判断主人公默尔索的性格,至亲的“妈妈”死了,没有悲痛和没有哭泣,而是像在谈论一个完全不相干的邻居死去;这个至亲的妈妈到底死于昨天还是今天,默尔索搞不清。为什么搞不清?不是他冷漠,而是他们母子关系不同一般,他并不是对自己的母亲没有感情,只是他不愿意做给别人看。他认为,死亡是每个人都无法逃离的最终章节,母亲的离去算不上什么坏事。他的行为完全不符合公序良俗,但在他的灵魂深处,他爱着自己的母亲。
也就是这句话奠定了全书的基调。加缪以貌似平淡的笔调,讲述了一个向往阳光的男孩的悲剧。小说的主人公默尔索的关注点和别人不一样,他并没有被异化,他热爱生活,只不过他是一个局外人。
小说独特的切入角度与简洁有力的笔触,表现出了十分尖锐的社会现实问题,其独特的精神情调、沉郁的感情、深邃的哲理传达出十分丰富的人性内容。这是一部文字不多的作品,却是一部堪称伟大的作品。
这部中篇小说可分为两个部分。前半部分默尔索收到母亲死亡消息,去敬老院处理和安葬母亲,之后回往住所。在作者简洁冷静的叙述中,铺开默尔索的处境与人物周边环境,逐步展示默尔索的性格与特点。在第一部分结尾,默尔索枪杀了一个阿拉伯人。下半部分写默尔索被拘留后,被推上法庭审判,被斩首示众。荒诞的是,审讯几乎从不调查杀人案件,审判依据并不是他是否有杀人的犯罪行为,而是针对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泣这冷漠的道德行为。默尔索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对一切毫不在乎。他除了误杀了一个人,几乎人畜无害,可却硬生生被法庭判定为一个冷酷无情、蓄意谋杀的魔鬼。
加缪的细节刻画和环境刻画非常生动形象,有力地衬托了人物内心。书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主人公默尔索看见神甫“甚至连自己是否活着都没有把握,因为他干脆就像行尸走肉”。而默尔索自己“而我,我好像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但我对自己很有把握,对我所有的一切都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得多,对我的生命,对我即将到来的死亡,都有把握”“我以前有理,现在有理,将来永远有理”。铿锵有力,是非明确,清晰而力透纸背。
法庭上激烈的争辩,在默尔索看来,不过是一群人或者两个立场不同、观点不一致的人在争辩别人的事情。默尔索否定神灵和上帝,不崇拜任何精神偶像,他更坚信自己的意志。临刑前,无论神甫怎么耐心劝导他皈依、虔心忏悔,他都始终不肯屈服,他坚信自己对一切都有所把握,至少比神甫有把握得多。
小说中多次提到“阳光”一词。它是自然的阳光,更像是一个带着隐喻的符号元素。每次阳光出现的时候,默尔索便会精神状态不佳,他的神情沉陷出一种烦躁不安甚至颓废的状态。从惯常的角度讲,阳光总是积极、健康、热情、快乐的象征,充满向上向善的力量,可在默尔索这里“阳光”却象征颓废、萎靡、黑暗和悲伤。这种逆反的隐喻,本身就是荒诞不经的。
读完《局外人》发现,真正的荒诞,并不是对生活的不思进取和对痛苦的无病呻吟,而是看清生活荒诞的底色,从而奋起反抗。就像作者加缪说的那样:“诞生到一个荒谬的世界,唯一真正的职责是活下去,是意识到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反抗、自己的自由。”
读这部小说的时候,我常常在想,文学究竟是什么?这部中篇小说充分证明:文学是对常规和道德或者习惯势力的冲击和背叛。一部顺从于常规和习惯势力的作品,只能算常规和道德或者习惯势力的宣传品,它对常规和道德或者习惯势力是顺从的、屈服的。而伟大的作品,总能够发人深思,让人感到某种逆向挑战的力量。这种力量不是荒诞的、不是滑稽的,更不是胡作非为的;而是符合人性选择的、是顺应万物而沟通天地人神的,符合天地之常理和常道。
对于习惯于故事的中国读者来说,这部单一的、情节并不复杂的作品多半不太合乎他们的口味。就我自身而言,在我26岁的时候,我对世界的认识远远没有加缪深刻,我的世界观甚至没有形成。这一方面得责怪我的悟性,另一方面得归功于我们从小受到的“约束性的”教育,在我们成长过程中,不仅许多事情是不可以做的,甚至会被要求不能那样去想——连想一下都不可以,导致我们思维的天空是低矮的,是有限的;我们的视线几乎可以用鼠目寸光来形容,我们行事的风格更可谓如履薄冰、战战兢兢,不敢越雷池半步。
在我26岁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文学究竟是什么,这一方面还得责怪我的悟性,另一方面也得归功于我们的童年,不仅物质贫乏,文化上更是一片沙漠,没有文学阅读,更没有一位老师能够指导我们如何进行文学创作。青少年时期在贫穷闭塞的山村度过,空气优良,但可供阅读的图书匮乏。后来之所以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完全是凭着对文字的热爱、对文学的崇拜,靠着与生俱来的最原始的表达欲望,走上了文学创作这条充满着荆棘的坎坷小路。直到三十五岁,2006年,参加江苏省作家协会第十七届青年作家读书班,听到赵本夫、储福金、汪政等作家的课,才猛然醒悟,文学原来是那么一回事儿。
也许是因为摸索的时间太长,“天眼”一下就被打开了。这之前,我就像在地下打隧道,在“天眼”打开之前,仅仅是凭着对艺术的直觉在那里打,“天眼”打开后,我发现,目标正好位于隧道的正前方。自己为自己捏了把汗,幸好我当初没有把方向选错。
当我在微信上晒出读过加缪这部作品的感受后,作家曾剑用既关切又不无责备的口吻回复我:你才看呀!是的,好作品即使不被我读到,丝毫不减少它的好。虽然有些晚,但毕竟读到了,就像我知道文学是怎么一回事儿,虽然也晚了一些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