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樊
民主既是一个价值问题,又是一个技术问题。作为价值层面的民主政治制度,具有理想性、原则性、抽象性,但它不可能自动实现,必须要有具体的操作规范和步骤,要有运行机制和民主技术的支撑。人大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保障人民政治权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现实进程,人大制度功效不断显现。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大运行机制完善和发展,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大履职实践,是地方人大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理论和实践课题。
江苏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国开发区人大研究会副会长潘国红新著《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探索与创新》,收录作者近几年发表的人大理论研究论文42篇,分人大职权行使、人大代表履职、开发区人大工作、人大自身建设等4章,分析目前地方人大工作运行机制和方式方面存在问题,提出完善运行机制和民主技术的对策建议,推动价值层面的人大制度转变为实际运行的人大制度,推进人大履职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实效性。作者直面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调查与研究结合,理论与实际统一,以数据说话,用实例剖析,读来深为作者务实严谨的治学态度所折服。
“用足用好”人大职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但实践中重大事项决定权虚置、流失的现象普遍存在,书中《地方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现状考察与路径探析》,作者通过分析调查掌握的实际情况,对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提出意见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民主不是装饰品,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能解决多少实际问题,最能检验人大监督的“成色”。审议意见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推进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当前,审议意见落实难仍然是地方人大监督权行使中的一大问题,书中《推动审议意见落地见效》,总结“清单化闭环式”监督的探索与成效,提出突出问题导向、加强过程控制、完善测评方式、扩大多方参与等提升审议意见督办成效的对策与思考。
实现人大代表履职常态化实效化。“政治制度是人的劳作,它们的根源和全部存在均有赖于人的意志,政治机器并不自行运转,正如最初是政治机器由人制成的,同样还需有人甚至普通的人去操作。”全过程人民民主载之于人大制度,现之于人大代表履职,人大代表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直接践行者。“人大代表履职”一章,作者围绕提高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就代表选举改进、代表履职培训优化、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代表建议办理等专题开展研究,推动人大代表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践行者和推动者。书中《地方人大代表履职培训:问题与改进路径》,深入分析当前地方人大代表培训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借鉴系统型培训模式和方法,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代表履职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代表小组活动的实效化为视角》等研究,提出打造系列化、接地气、有实效的人大代表履职活动平台和实体平台。
推动人大制度在开发区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覆盖民主,它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还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一切地域、区域,所有的人不分民族、不分男女、不分老幼、不分贫富,都实行人民民主。开发区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涌现的新生事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与开发区资源多、发展快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开发区面临“人大断层、监督空当、民主虚位”的问题。在开发区开展人大工作,推进人大制度在开发区贯彻落实,这是一个需要直面和加以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加强人大“四个机关”建设。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四个机关”重要要求,为新时代人大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民主需要一定的程序和规则,程序规则是保障民主实现的方法和途径。书中《地方人大履职中的形式主义及其矫治》《会议制度与议事程序的创新与实践》等研究论文,强调指出人大缺少的不是权力,而是程序,提出要进一步细化、量化人大履职范围、内容、规模和标准,推进制度化、程序化、具体化,使人大职权行使既更加规范又有利于实际操作,防止被滥用和利用。人大专门委员会是人大的专门性常设工作机构,专业性和经常性是其工作主要特征,2022年3月全国人大修改的地方组织法第35条细化并逐项列举专门委员会7项职能,书中《县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完善和运行优化》,针对当前组织建设不健全、履职能力不高、专业优势发挥不充分、职能作用还未彰显等问题,提出对策办法。
(《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探索与创新》,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3年5月。)